门式起重机工作时的防护规程
1、每班初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至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2、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。起升、降落重物;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;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,要连续鸣铃报警;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。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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